安徽省第三批“专精特新板”企业挂牌仪式在合肥举行
发布时间:2019-06-24
6月21日上午,由省经信厅与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主办、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承办的安徽省第三批“专精特新板”企业挂牌仪式在合肥隆重举行,来自全省的158家“专精特新”企业成功登陆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“专精特新板”。副省长何树山、厅长牛弩韬、副厅长吴韦人及省直有关厅局负责同志参加并见证挂牌仪式。
挂牌仪式上,副省长何树山、厅长牛弩韬、副厅长吴韦人、国元金控总经理吴天、国元证券董事长蔡咏、安徽证监局副局长张文生、安徽银保监局副巡视员王毅、华安证券副总裁徐峰等领导共同启动集中挂牌仪式,并为挂牌企业授牌。
牛弩韬在致辞中指出,“专精特新”是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,“专精特新板”是创新服务中小企业的务实之举,支持“专精特新”企业发展是经信部门的应尽之责。建好“专精特新板”,有利于中小企业借力“专精特新板”平台,提升融资、品牌、管理能力,进一步补足战略运营、资本运作、精益管理“三堂课”,实现融资方式、管理模式、发展方式的“三大转变”。牛弩韬强调,全省中小企业要以挂牌企业为标杆,在提高企业专业化能力和水平上下功夫,聚焦主业、勇于创新、以质取胜。
此次挂牌还举行了现场签约和放款仪式。光大银行合肥分行、邮储银行安徽省分行、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、创谷资本、安徽股权服务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代表与6家挂牌企业签订了意向融资协议,意向融资金额达2800万元。兴业银行合肥分行、建设银行安徽省分行、徽商银行等向14家企业发放贷款1.47亿元。合肥中科类脑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在仪式现场发布了“类脑智能计算一体机”。
人行合肥中心支行、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处室负责同志,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、地方金融监管局的领导及业务处室负责同志,挂牌企业负责人,部分券商、银行、投资机构负责同志等300余人参加了会议。
关于安徽省“专精特新板”
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指具有“专业化、精细化、特色化、新颖化”特征的工业中小企业,是我省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中的优质群体。
一、专精特新板市场定位和服务功能
(一)市场定位
在省股交中心开设的“专精特新板”,是为我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区域性股权市场服务的专属板块,其市场定位是:一是综合金融服务,为企业提供集挂牌展示、股权托管交易、投融资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;二是规范企业行为服务,帮助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造,建立现代企业制度,提升企业经营管理能力;三是企业转板上市服务,助推企业向全国股转系统、沪深交易所等更高层次资本市场转板上市,帮助企业在更大的平台上实现更快、更好发展。
(二)服务功能
1. 挂牌展示推介功能。企业可享受省股交中心提供的立体化展示服务。
(1)平台推介。发挥平台优势,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,扩大企业推介渠道。
(2)媒体宣传。利用社会媒体进行宣传,提高挂牌企业知名度和品牌形象。
(3)信息披露。及时向公众或定向投资者推送企业信息,增强信息透明度,增大投银企多方合作的机会和可能。
2. 投融资服务功能。企业可以享受到省股交中心提供的多样化投融资服务。
(1)发行可转换债。利用省股交中心平台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,实现中期债权融资,并提供存续期间的债券转让服务。
(2)对接基金支持。为挂牌企业积极对接国元证券安元基金、直投基金,华安证券安华基金、臻诚创投,以及省、市产业发展基金等对挂牌企业的支持。
(3)引进战略投资者。为挂牌企业对接全国各类股权投资机构(如PE、VC等),引进战略投资者,实现股权融资,并为企业提供融资顾问、财务顾问服务。
(4)增强间接融资。建立重点金融机构战略合作机制,扩大专精特新板的品牌直接授信范围,积极协调相关部门,推广知识产权、股权等权利质押融资,形成无担保机构介入的融资模式,便利挂牌企业融资。
3.股权托管交易功能。为企业提供股权登记、查询、挂失、证明、继承、赠予、分红、股权转让等规范化的登记结算及托管服务,采取“线上协议交易”方式,以市场化的手段实现企业股权的合理定价,提高企业股权的流动性。
4.转板上市培育功能。发挥平台拥有的众多国内优秀券商、投资、咨询机构的优势,培育挂牌企业向新三板、创业板、中小板及主板市场转板上市。
5.提升管理能力功能。发挥专业团队优势,帮助企业股份制改造,建立现代企业制定,规范财务管理,提高经营管理能力,树立企业家信心和资本市场新理念。
二、挂牌企业范围、条件及方式
(一)挂牌企业范围
历年获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认定的“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”称号的企业。
(二)企业挂牌条件
1.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登记,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制(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)企业法人。
2.最近两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,未发生过重大安全、质量、环境污染事故,无偷、漏税行为等。
3.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均在3000万元以上。优先支持主导产品和技术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,具有高成长性的企业挂牌;优先支持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、净利润2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挂牌。
(三)推荐挂牌方式
拟挂牌企业提出挂牌申请,市、县(市、区)经信部门推荐,省股交中心认可的推荐机构(从股交中心注册推荐商中择优产生)为企业提供尽调、推荐,省股交中心负责挂牌申报材料的受理、审核,并组织评审、挂牌。